部门简介
作者: 时间: 2024-09-11
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
法规,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和实际,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。
二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和规范,组织实施对学校土地、房屋、仪器设备、家具用具等各项国有资产的统一规范管理,维护和保障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、完整和保值增值。
三、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常规管理,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、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;做好资产验收入库、建卡建账、调拨转让、出租出借、报损报废和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四、组织实施学校新增资产的招标采购工作。
五、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。
六、及时汇总和整理学校国有资产相关数据,完成资产信息统计上报相关工作。
七、加强部门自身建设,规范各项工作流程,推进部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,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。
八、承办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